【笔记】教你读懂文学的27堂课
《教你读懂文学的27堂课》汤玛斯.佛斯特
焦元溥在FB上贴文:现代人的中文阅读能力,究竟可以退化到什么地步?连脸书不过几行、百余字的文,都可以说「没画重点就看不到」?这是鮟鱇鱼附身吗?
这段话真的有戳中我,忍不住笑了。大部份的人是不看书的,久而久之阅读能力就退化到...没有爬文能力。
在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每天应付考试及升学忙的焦头烂额,就算有空闲时间也应该拿来吃喝玩乐交女朋友而不是阅读。就算有心想要阅读,买书也是要钱的!
我是进入职场之后才慢慢的开始买书阅读,当时买书跟踩地雷一样,所以买书的快乐只限于买书,而不是阅读。在阅读的当下往往会抓狂,天啊我又踩到地雷了,怎么办?书都买了不看可惜但又看不下去。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台中市图书馆有网路借阅指定地点取书的免费服务之后才打开了我的阅读大门。
大部份的人不阅读有二个理由:一是没有阅读习惯,二是无法从阅读中获得乐趣。所以一般人的消遣往往是看电视、上网、滑手机,而不是阅读。
当然,我必需要讲还好我住台中,否则我想阅读也没办法,没书搞屁啊。可以买书啊?对啦,但买书是要钱的,少量的买ok,大量的买吃不消。
而阅读习惯的养成与阅读兴趣的培养其是需要一个「量」。透过大量的阅读,我才可以知道我到底喜欢吃什么,什么样的书才是我的菜。
什么样的书才是我的菜?好看的书都是我的菜。(讲这什么废话!)
小说是我的主菜。(例如刘震云)
有独道见解的散文书是我的副菜。(例如:龚邦华、胡晴舫)
当然还有一些有的没的甜点,基本上我就是这边吃吃看,那边嚐嚐看,透过图书馆我好像来到了免费的Buffet,我可以吃到撑吃到吐都没关係,安啦!通通免费。
好,吃着吃着,我想要更进阶但不得其门而入。说穿了,我不懂文学,我没有品味,我不会欣赏。(天啊)
阅读对我来说只是一种消遣,简单讲就是很浅。我想要再深一点啊,怎么深?深你个大头鬼,没错,我没办法深,我深不下去。
怎么办?我只能靠自己。在一片茫茫的书海中试着找寻一本好书,那种感觉就好像在垃圾里找黄金一样,垃圾里有黄金吗?(没有!)我感到很挫折。对于一个想要增进自己阅读内涵及品味的人来说,我撞墙了。
阅读要深,可以从所谓的经典名着切入,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一定有它的道理。经典名着我读了,但我读不下去。为何?我觉得越是经典越难看。这就是经典喔?我好爱睏。
多年之后,我终于了解问题出在哪里了
一、在生命中适当时机阅读的必要性
二、我不懂的欣赏
适当时机阅读,这感觉就好像在交女朋友一样,同一个女生,如果出现的时机不对,你可能无法体会人家的美。
至于不懂的欣赏这一点讲出来大家就很容易理解了,说穿了我觉得经典名着难看,那是因为我不懂得欣赏,我无法体会经典名着的美。
皇天不付苦心人,终于我遇到名师了,汤玛斯.佛斯特救了我。
《教你读懂文学的27堂课》教我体会经典名着的美,也教我欣赏文学的美到底是美在哪里。
透过佛斯特的提点,我觉得经典名着的美,ABC美往往是美在暗示。
当我读懂文字里的暗示时,那种感觉就好像是收到心上人的情书一样,内心狂喜暗爽在心头。透过阅读,我好像又多交了好几个女朋友,每一个都美若天仙,我现在的苦脑往往是在我众多的女朋友中,如果只能选一个,谁才是ABC美的?
谁才是ABC美的?这就是我写笔记系列文的乐趣。我急着把漂亮的女朋友秀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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